海曙区收储地块管护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0-05-29 19:05:34【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海曙区收储地块管护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0NBHSWT070(NBZX-20200136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方式:电子投标(纸质投标文件备用)
五、发布时间:2020年5月29日
六、公告期限: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5日
七、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需求及主要技术规格 |
服务期 |
服务单位数量 |
1 |
海曙区收储地块管护服务 |
项目范围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宁波市海曙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需要管理的地块;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
3年 |
3家 |
注:本项目采购预算3年共人民币225万元。
八、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地块管理或物业服务等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可以登陆(https://login.zcygov.cn/login)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管理中在“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或“已获取”即为有效获取采购文件;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咨询电话:400-881-7190。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有效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未有效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提出的质疑和投诉。
十、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本项目投标人应准备以U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投标人请使用CA数字证书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递交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的,投标无效。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6月19日11:0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拟在2020年6月19日11:00之后,2020年6月19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收件人:李玉娇;联系电话:150-5843-4451;电子邮箱:2416765101@qq.com。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可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需分别密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开标,供应商可派一名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后一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2020年6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三、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十四、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联 系 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0574-87237621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李玉娇、王晓琴、徐 斌、吴龙斌、邓 平
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传 真:0574-8720864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