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翠柏校区宁波市先进制造业公共培训平台C座原鄞州银行用房招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1-05-08 18:05:45【打印】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宁波工程学院翠柏校区宁波市先进制造业公共培训平台C座原鄞州银行用房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BZX-20210125
二、招标代理: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 购 人:宁波市知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
标项 |
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
经营范围 |
租赁期限 |
出租底价
(元/年) |
预期价
(元/年) |
一 |
宁波市先进制造业公共培训平台大楼C座一楼东北面临街商铺及二层北面部分办公用房(原鄞州银行位置) |
一层:325.15㎡
二层:369.21㎡ |
严禁餐饮、涉及中小学培训内容的项目以及除违法经营的项目。 |
3年 |
1172972 |
1290269 |
注:
1、表中建筑面积供参考,具体以交付现场实际为准。
2、上表所述出租底价均指第一年租金相对应的出租底价,磋商响应方的磋商报价不得低于本次招租设定的出租底价,低于出租底价的为无效标;磋商响应方的报价可低于本次招租设定的预期价,但当所有磋商响应方的报价均低于本次招租设定的预期价时,所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该项目废标,重新组织招租活动。磋商响应方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经营过程中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因素,确定自己的报价。一旦成交,磋商响应方的磋商报价即为合同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价格不予调整。
四、合格磋商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有不良经营记录的磋商响应方,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二)磋商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0元。
2、磋商响应方应于2021年5月17日17: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本票、保函等形式交至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光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3 0122 0002 64216
供应商为企业的,保证金一律由供应商通过其基本账户缴入;供应商为个人的,保证金一律由供应商通过其本人银行账户缴入;均不得通过银行柜面直接存入,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缴纳联系人:邓平 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七、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方应于2021年5月19日14:0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注: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均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5月19日14:00时在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开标室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方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现场踏勘:
不组织统一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有关的所有费用。
有意向的潜在磋商响应方若需对本次磋商项目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峰路755号3楼
联 系 人:邓 平、徐 斌、吴龙斌、王晓琴、李玉娇
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