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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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2-08-11 17:08:19【打印】
项目概况
海曙区村庄规划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T239
项目名称:海曙区村庄规划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曙区村庄规划评估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海曙区全域共164个行政村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实施成效;2、规划编制:(1)规划期限和范围;(2)与上位规划衔接性评估;(3)规划内容体系评估;(4)规划成果评估;(5)所有行政村的村庄评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备有城乡规划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线上开启: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落实的政策:
(1)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执行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投标人的扶持政策。
2.4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5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6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6.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6.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3投标文件制作:
2.6.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4.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自愿提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后未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风险)
2.6.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自愿提交,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7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8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9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10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11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2.11.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2022年 8 月 31 日17: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拟在2022年 8 月 31 日17:00之后,2022年 9 月 1 日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二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收件人:邓平,联系方式:0574-87208638。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11.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12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57513052@qq.com
2.13投标人员须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遵守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14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15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11-2.14条内容废止。
2.16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7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0485
质疑联系人: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37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邓平、徐斌、姜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8638
质疑联系人:江华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86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